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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中国应用商店市场月度监测研究

  6月市场热点   2011年6月,易观国际发现以下热点:   1:移动MM和智件园的合作不会对双方有实质性的帮助   2:运营商应用商店人均下载量仍相对偏低,发展仍不够理想   3:RIM应用应该从质量和价格上维系开发者服务关系   6月应用推荐   中国应用商店市场关注应用发现:   娱乐类应用推荐:badapples、DoodleMovie等棋类游戏值得关注   工具应用推荐::米聊、软件游戏猎手等值得关注   6月易观研究观点   苹果应用商店在内的各应用商店的分类变化并不明显,2季度对比苹果AppStore和AndroidMarket,二者依然在应用结构上有很明显的区别,比较明显的是工具类应用的占比,在苹果AppStore中,工具类应用只占6%,而在androidmarket中占据了14%,是androidmarket中占比较大的应用类别,这说明前期对于不稳定的系统来说,加强基础功能的工具型应用仍有很大需求。另一方面,androidmarket的图书类应用仍较少,占比不高,只占4%。   androidmarket新版本的上线在图书功能上进行了加强,设立了独立的books专区,androidmarket通过客户端不断的改进反应出内部应用的结构逐步正在趋于规范,另一方面,androidmarket和appstore最大的不同在于不允许店中店的形式,这意味着在android应用商店的初期,androidmarke一方面有条件及早的掌控包括图书在内的各分类内容,另一方面限制了其他内容平台对自身的威胁。

创新企业网上零售渠道营销案例—Vancl

网上零售:交易双方以互联网为媒介的商品零售交易活动,即通过互联网进行的信息的组织和传递,实现了有形商品和无形商品所有权的转移。网上零售中,商品和交易信息由互联网传递(即在线订单),资金支付可以以电子支付方式或者现金方式支付,并通过物流环节实现商品的配送。 网上零售按交易双方身份可以分为B2C网上零售和C2C网上零售。   B2C网上零售:企业销售给消费者的网上零售模式,可分为自建平台B2C网上零售(当当、卓越、京东商城等)和第三方平台网上零售(淘宝商城等)。   C2C网上零售:消费者和消费者之间在第?

中国C2C网上零售市场年度综合分析2009

易观将C2C网上零售定义为:消费者同消费者(Consumer to Consumer)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进行的商品交易行为。C2C网上零售中不可或缺的三个要素是:卖方、买方和C2C网上零售平台。 卖方:卖方也称卖家,是指在交易过程中出售商品或服务并由此获利的个人,卖方通过C2C网上零售平台发布商品信息,并在平台上与买方达成交易; 买方:买方也称买家,是指在交易过程中,因自身需求购入商品或服务的个人,买方通过C2C网上零售平台获取商品信息,并与出售商品的卖方获得联系,并在平台上与卖方达成交易; C2C网上零售平台:为买卖双方提供

品牌企业网上零售渠道拓展案例—李宁公司

网上零售:交易双方以互联网为媒介的商品零售交易活动,即通过互联网进行的信息的组织和传递,实现了有形商品和无形商品所有权的转移。网上零售中,商品和交易信息由互联网传递(即在线订单),资金支付可以以电子支付方式或者现金方式支付,并通过物流环节实现商品的配送。 网上零售按交易双方身份可以分为B2C网上零售和C2C网上零售。   B2C网上零售:企业销售给消费者的网上零售模式,可分为自建平台B2C网上零售(当当、卓越、京东商城等)和第三方平台网上零售(淘宝商城等)。   C2C网上零售:消费者和消费者之间在第?

中国网络联盟广告专题分析2007

网络联盟广告是联盟营销(Affiliate Marketing)的简称,通常指网络联盟营销,也称联属网络营销,1996年起源于亚马逊 (Amazon.com)。   网络联盟是网络联盟服务提供商为加盟网站提供的一种将网站访问量转化为收入的网络赚钱模式。双方的分成依据的标准主要有:销售额、点击量、注册用户数等。   易观国际认为,网络联盟广告包括三要素:   广告主:广告主按照网络广告的实际效果(如销售额、引导数等)向联盟望网站支付相应的广告费用,提高营销质量。   联盟会员:通过网络联盟营销管理平台,选择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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